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还旧借新贷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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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04年6月陆续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四笔借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刊登于2004年7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期偿还了上述借款,并与中国银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四笔借款合同,用作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年利率均为5.301%,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9000万元,期限自2005年6月21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止; (二)借款金额3000万元,期限自2005年6月24日起至2006年6月23日止; (三)借款金额4000万元,期限自2004年6月27日起至2005年6月26日止; (四)借款金额7000万元,期限自2004年6月29日起至2005年6月28日止; 以上借款均由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