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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9: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中孚实业(60059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8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巩义市供电公司、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支付的1股股份;同时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精确到厘,四舍五入),豫
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豫联集团将在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一日,将可能支付的最大金额59989001元现金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金交存于公司的指定帐户。公司承诺:将妥善保管豫联集团交存的保证金,并代为监管。如豫联集团未按期足额交付前项保证金,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延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延期时间不超过30日,若在延期内豫联集团依然未交付前项保证金,则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取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其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特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按有关公式调整。

  2、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豫联集团、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巩义市供电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4、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19日9:00-17:00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9日,具体为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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