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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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4 本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阮水龙先生、财务总监王忠先生、财务部长阮国旗先生特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①本报告期每股净资产、调整后每股净资产以及每股收益均按2005年4月28日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59,020万股计算。 ②上年度期末每股净资产、调整后每股净资产以及每股收益均按照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400万股计算。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主营业务的范围、经营状况等说明性文字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化工中间体及染料助剂的开发、制造、销售。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染料的生产和销售。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35,940.37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含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3205.50 万元。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系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于2004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20万元人民币,至报告期末余额为120万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阮水龙 主管会计工作公司负责人:王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国旗 7.3 报表附注 7.3.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均未发生。 7.3.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虞市金冠化工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报告期列入合并范围。 (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本报告期列入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5%的股权,本报告期列入合并范围。 (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70.5%的股权,受让帅希文所持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11.5%股权,受让杭州国电大坝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所持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股权,出让所持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12%的股权给自然人金瑞浩,出让所持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1%的股权给自然人杨伟良。截止本报告期末,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74%的股权,本报告期列入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5)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45.5%的股权,受让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所持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24.5%的股权,受让杭州国电大坝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所持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的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75%的股权,本报告期列入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6)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汇德隆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金586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57.14%,本报告期列入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7)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桦盛有限公司受让香港宝利佳有限公司99%的股份。 (8)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100万元、900万元人民币注册设立浙江龙盛化工研究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列入合并范围。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阮水龙 2005年7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