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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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5日 除息日:2005年7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9日 一、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末总股本3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2,188,994.38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2005年7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5年7月25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2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7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继承、王倩 联系电话:0312-3252455 联系传真:0312-3230382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318号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071056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