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人股司法拍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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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7月19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编号“(2004)成执字第1350号”《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执行鼎天(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一案,已决定将被执行人鼎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600万股进行评估、拍卖。 拍卖定于2005年7月25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长寿路728号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举行。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