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显股份(600747)关于国家股被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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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4:5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大连大显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因向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沙河口支行(下称:债权人)贷款25000万元到期未能支付,债权人于2005年7月11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25000万元的财产。并于2005年7月15日向公司及其国家股持有人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冻结债务人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57458794股(其中178720000股已办理质押登记)。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于2005年7月11日做出裁定并下发民事裁定书(2005)辽民三初字37号裁定如下:冻结被告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57458794股(其中178720000股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自2005年7月12日至2006年7月11日止。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该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