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外商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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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5: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8日签订了《股份购买协议》,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将持有公司的298,721,638股(占总股本的71.124%)国有法人股中的84,000,000(占总股本的20%)股份别转
公司于2005年7月1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的通知,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05〕105号文件的批复,目前正在向国务院国资委进行报批。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