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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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5: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7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共有9名董事,此次会议收到9张表决票,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广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提案》,同意将浙江广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8,100万元减少为5,000万元。减资后,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广科投资有限公司的提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同意聘任邹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