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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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5: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118392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潘得国:董事,累积权数118470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7%; 卫正义:董事,累积权数118407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1%; 张晋:董事,累积权数118374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 郭保林:董事,累积权数118373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5%; 马恩泽:董事,累积权数118371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3%; 宁志华:董事,累积权数11836899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0%; 白玉祥:独立董事,累积权数118372143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3%。 马家骏:独立董事,累积权数118372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3%。 蓝玉凤:独立董事,累积权数118372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3%;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以下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崔振福:股东监事,累积权数118388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7%; 孔晓宝:股东监事,累积权数118386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5%; 郭毅民:股东监事,累积权数118387007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6%; 黄振山:股东监事,累积权数118386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5%; 根据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卫都管等三名职工代表担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卫都管、宁春泉、张增旭三名同志担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关于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4票,代表股份118391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9%;反对0票;弃权4票,代表股份77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1%,。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3、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个人简历 4、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 潘得国,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1998年12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2000年7月毕业于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大学本科,MBA硕士,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卫正义,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1982年8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大学本科,党员,优异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张晋,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1977年9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郭保林,男,汉族,1952年5月出生,2002年6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党员,政工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马恩泽,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1989年9月毕业于陕西继续教育大学,专科,党员,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焦化二厂党委书记。 宁志华,男,汉族,1953年7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硕士,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白玉祥,男,1934年1月出生,1959年8月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大学本科,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家骏,男,1937年1月出生,1958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大学本科,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蓝玉凤,女,1946年3月出生,1970年8月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大学本科,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3: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个人简历 崔振福,男,汉族,1949年1月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临汾地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专文化,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孔晓宝,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2003年7月毕业于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MBA硕士学位,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毅民,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1982年8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大学文化,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黄振山,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山西矿业学院,大学学历,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附件4: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宁春泉,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1985年11月毕业于临汾地区工业干部学术,中专文化,党员,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焦化二厂厂长。 卫都管,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1980年9月毕业于太原化学工业学校,中专文化,党员,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厂长。 张增旭,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1994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大学本科,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三厂党委书记、厂长。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05-01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潘得国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潘得国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卫正义、宁志华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潘得国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杨清民任公司总经理,李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杨清民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岳国庆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善泽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兆旺任公司副总经理,苗岗任公司财务总监,杨清民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附:杨清民等同志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杨清民等同志个人简历 杨清民,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大学本科,MBA硕士学位,198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 李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2003年7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本科,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秘书处主任。 岳国庆,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5年12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本科,197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善泽,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81年9月毕业于太原化学工业学校,中专,198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 李兆旺,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2003年7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本科,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机动部部长。 苗岗,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2003年11月毕业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大专,197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05-01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崔振福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选举崔振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程序性。 公司在2005年7月15日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组织新当选的董事在山焦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和聘任。我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平性。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聘任;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进行了聘任。我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同意聘任杨清民任公司总经理,李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善泽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兆旺任公司副总经理,岳国庆任公司副总经理,苗岗任公司财务总监,杨清民任公司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白玉祥、马家骏、蓝玉凤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