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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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5: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巡检整改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与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系列分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机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分包给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总金额预计达 19771.63 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网新企业电子执照软件V1.0软件”著作权的议案; 同意以人民币2000万元向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购买“网新企业电子执照软件V1.0软件”著作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数字证书(内嵌电子执照)的核心技术软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将树立公司在企业数字证书业务领域独特的核心技术优势,为公司介入企业数字认证业务提供发展契机。同时对公司嵌入式应用软件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项无形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作价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