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元新材退还多扣缴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9: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补充通知的规定,长沙力元新材(资讯 行情 论坛)料股份有限公司将返还多扣缴的流通股股东红利税(每股0.012元),实际发放日为2005年7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