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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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9日生效。根据《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7月14日对本基金自2005年6月9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7月14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5年6月9日起至2005年7月1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7月14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7月14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7月18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7月15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7月1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5年7月14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5年7月1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4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不再另行公告。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