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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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36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8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2日 一、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方案已经2005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方案 1、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年末公司总股东170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169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2、分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18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04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或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6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8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7月18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现金红利分配实施方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联系人:崔文根 2、联系电话:0433-3810015、3869125 3、联系传真:0433-3810019 4、联系地址:吉林省图们市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