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科技8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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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8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预案:以200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333040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23376080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支付2.704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03330400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当代科技)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每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所持股份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不以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算术平均值的115%(3.73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4、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二个月内,若公司二级市场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3.00元,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流通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总股本5%,在增持公司流通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公司2005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相比2004年增长低于20%,或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当代科技将本次支付对价后持有股份数的10%在年报披露后1个月内按比例追加支付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不以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15%(3.73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12日10:00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中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以上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