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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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05: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7月8日,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第三
一、深圳昌信将持有本公司的全部社会法人股股权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有偿转让给园城实业,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每股0.6元,转让款合计1,440万元。该部分股权现被深圳昌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用于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 二、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园城实业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690万元汇入深圳昌信指定帐户;2005年8月10日前,经深圳昌信通知,园城实业将剩余股权转让款750万元支付给深圳昌信;深圳昌信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并于收到余款750万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配合园城实业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有关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深圳昌信、园城实业的《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就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烟发 股票代码:60076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中深石化区厂房B栋6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中深石化区厂房B栋6楼 联系电话:0755-25505322 传真:0755-2551344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7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 烟台发展: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园城实业: 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 深圳昌信将持有的2,4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法定名称: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中深石化区厂房B栋6楼 3、注册资本:1,18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黄洪祥 5、经济类型:合资经营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企合粤深总字第102064B 7、组织机构代码:61885461-4 8、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染色缝纫线、床上用品(不能自行搞印染,不含现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产品)、功能保健品、精细化工产品。 9、经营期限:20年 10、税务登记证号码: 地税:440303618854614 国税:440301618854614 11、联系电话:0755-25515123 12、股东情况: 深圳昌发实业公司 出资比例 50% 国别地区:中国 香港协信线业公司 出资比例 50% 国别地区:香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黄洪祥 董事长中国 无 王汉升 副董事长中国 无 陈小燕 董事中国 无 王 韦 董事中国 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有烟台发展股份情况: 截至2005年7月5日,本公司持有烟台发展2,4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4.02%,为烟台发展的第三大股东。该部分股权现质押在银行。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转让概况 本公司将持有烟台发展的2,4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以1,4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园城实业。 2、本公司与园城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1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不进行资产评估,且不以审计的帐面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440万元。 2.2款项的支付 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园城实业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690万元汇入本公司指定帐户;2005年8月10日前,经本公司通知,园城实业将剩余股权转让款750万元支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并于收到余款750万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配合园城实业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3、除《股份转让协议》外,无其他补充协议。 4、烟台发展董事会成员中有本公司派出的两位董事,自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该两位董事从烟台发展董事会中退出。 四、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烟台发展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昌信营业执照 (二)《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黄洪祥 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5年7月8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烟发 股票代码:60076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8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88号 联系电话:0535-6659988 传真:0535-665098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7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增加系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发展: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昌信: 深圳昌信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 深圳昌信将持有的2,4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法定名称: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88号 3、注册资本: 10,077.88万元 4、法定代表人:徐诚惠 5、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0002802015 7、组织机构代码:26567674-3 8、经营范围: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钢材、木材、机电产品(不含金及稀有金属)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施工(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9、经营期限: 无限期 10、税务登记证号码: 370602265676743 11、联系电话: 0535-6650987 12、本公司股东情况: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徐诚惠8591.487285.3 % 冷春影1486.392814.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徐诚惠 董事长 中国 中国烟台无 孙玉茂 总 裁 中国 中国烟台无 杨树珍 财务总监 中国 中国烟台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主要财务数据(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 类别 单位:万元 总资产 143,541.78 流动资产 110,644.94 长期投资 4,806.00 流动负债 69,380.66 长期负债 3,000.00 股东权益 71,161.12 资收资本 10,077.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有烟台发展股份情况 本次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烟台发展2,4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4.02%,成为第三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深圳昌信将持有烟台发展的2,4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以1,4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不进行资产评估,且不以审计的帐面值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690万元汇入深圳昌信指定帐户;2005年8月10日前,经深圳昌信通知,本公司将剩余股权转让款750万元支付给深圳昌信;深圳昌信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并于收到余款750万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配合本公司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2、本次股份转让前,深圳昌信已对园城实业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 3、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对烟台发展的负债,烟台发展不存在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不存在损害烟台发展利益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与深圳昌信无任何关联关系。本公司不存在间接持有以及受托行使烟台发展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本公司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受他人委托持有、期限转让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6、除《股份转让协议》外,无其他补充协议。 7、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程序向烟台发董事会派出两位董事。 四、烟台发展基本情况 (一)财务指标(2004年年报) (二)公司简史 烟台发展成立于1988年10月,是烟台市首批股份制试点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也是烟台市首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烟台发展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烟台市第一家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的销售;烟酒糖茶、副食品、水产品、油漆涂料的批发、零售(以上仅限分支机构);柜台出租;装饰装修;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药业投资。 五、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烟台发展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六、投资收购用意 本公司收购烟台发展股权后,将充分利用自身的项目和管理优势,与其他股东一起对烟台发展进行必要的重组,以使烟台发展尽快摘掉ST帽子,再创辉煌。 七、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八、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营业执照 (二)《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徐诚惠 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5年7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