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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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05: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辽证监上市字[2005]45号文件要求及公司内部严格管理和规范运作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3480万元。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本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至2005年5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本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 2003年、2004年和2005年1至5月份“倒贷”资金发生额合计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每年期末,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因此,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未体现集团公司占用资金余额。 (二)资金占用形成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是1996年由原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设立,其原料供应、制浆、造纸以及产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系统相关的资产经重组进入本公司;其辅助性生产系统、代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组成了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市之初,为了发挥集团公司的市场优势,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产品的50%由集团公司包销,每年的包销额在25000万元一30000万元。当时,正逢国内纸张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导致本公司应收货款骤增,集团公司的销售货款也无法收回。同时集团公司盈利能力较弱,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向本公司支付全额货款,使本公司产生应收集团公司货款。此包销协议在2001年终止。 另外集团公司承担着房产、医院、环卫等非经营性社会职能,但却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亦造成集团公司占用一定额度的本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而且公司管理层对此曾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对减少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监管部门的要求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此问题已引起当地政府及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本公司多次与集团公司及其政府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解决办法。 (三)解决资金占用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1、敦促集团公司加快内部体制改革,对经营性实体进行改造,使其逐步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减少直至消除对本公司的依赖。对集团公司的房产、医院、环卫等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分离,杜绝新增占用。 2、请求政府划拔相当规模的与纸业有关的资产偿还本公司,从根本上解决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 上述方案已基本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积极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和操作办法,待落实后即可实施。资金占用问题有望年内得到彻底解决。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公司承诺,今后将不再增加新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并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措施,降低控股股东的历史占用额,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