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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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05: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8日在广西梧州怡景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黄葆源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986660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
一、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转让中恒集团所持有的上海东恒9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98666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社会公众股同意98982股,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同意98567040股,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98666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社会公众股同意98982股,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同意98567040股,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