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退还多扣缴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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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4:4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2005年6月10日在册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退还多扣缴的红利所得税,每10股退还现金0.32元。多扣缴红利税退还日为200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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