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60052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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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华海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现有流通A股股本8190万股为基数,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的对价,共支付股份2047.50万股。公司向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元(含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公司共派现4680万元,流通股股东现金所得为每10股5.714元(税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1)在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最后交易日(即2005年6月17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不存在冻结、质押、托管的情形,并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2)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和周明华进一步承诺:(1)承诺在本承诺书前述第2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2)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0元/股的价格(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公司股票;(3)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任意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人民币10.30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则控股股东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证券市场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在10.3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10.30元)买入公司股票,直至分别累计买足409.5万股或者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10.30元。同时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该增持股份不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5日下午2时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5日每天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