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600171)民事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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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贝岭(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诉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代理纠纷一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月27日签发的有关《民事判决书》,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1、被告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2、被告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不能履行上项还款义务的,则由被告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5701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50520元,均由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负担。 截至目前公司未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