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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5: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院(2005)锡民二初字第083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传票,该传票称原告中国华源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清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煤航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支付上海煤航外贸代理进口电解铜的代理费及垫付信用证下部分款项人民币
833.22万元及利息,后又追加申请结欠垫付的信用证款项分别为1407.38万元,共2300万元及律师、诉讼等费用。并要求本公司为上海煤航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江苏无锡市中院(2005)锡民二初字第083号,083-1号、083-2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应被告中国华源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上海汇鑫担保租赁公司及本公司、上海德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南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凤荻、上海煤航、杨炎等银行存款分别为23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有关上海煤航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为上海汇鑫租赁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况。(详见本公司2004年度报告)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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