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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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6月28日,本公司接公司股东内蒙古元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迪公司”)通知,该公司通过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牧药业”)进行增资,持有农牧药业74.6%的股权,控制了公司第二大股东即农牧药业。根据《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