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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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8: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的贷款,以筹集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清连公司”)权益所需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观公司”)95%的股权以及清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有关清连
根据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本公司就上述借款需提供如下质押安排: 1、以本公司拥有的梅观公司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此项质押自2005年6月25日梅观公司股权出质事项记载于其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本公司清偿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终止。 2、本公司将在完成清连公司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与国家开发银行就清连公司股权质押事项签署质押合同。此项质押将自质押合同经必需的批准及备案后生效,至本公司清偿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