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9.9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9.7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05年7月4日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根据歌华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P=(Po-D+AK)/(1+N+K)。”
公司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人民币的分配方案后,歌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05年7月4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9.9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19.76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资讯 行情 论坛)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