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创业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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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05年7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05年7月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包头北方创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5年5月1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在2005年5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4年期末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000,0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61.47%,剩余未分配利润8,147,080.99元结转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05年7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05年7月8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72-3117903 联系传真:0472-3116791 联系地址:包头市二号信箱北创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32 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