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4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与山东
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力”)签订的《互保协议书》的期限延长一年,即从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5年5月25日止的决议(相关公告见200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11名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山东巨力互保期限再延长一年的决议,期限至2006年6月22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 刚
经营范围: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配件,汽车配件、碳划归微粉,摩托车、钢管、塑钢管,拖拉机、柴油发动机及水泵机组,塑管及塑料管件、阀门、油漆的生产、销售;柴油机、文化用品的销售;投资管理;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4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8亿元,负债总额6.2亿元,净资产2.5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2.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64.99万元,净利润-1968.04万元。
公司与山东巨力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山东巨力在借款方面保持了多年的互保关系。虽然山东巨力近期生产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但为了支持山东巨力的发展,尽快扭转亏损局面,同时尽量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与山东巨力的互保期限延长一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0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96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7.83%。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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