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4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9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山
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签订互保协议的决议。协议规定,双方在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互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相关公告见2004年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到会11名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化集团互保期限延长二年,期限至2007年6月22止,互保金额增加到2亿元的决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肖庆周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原盐、碘盐、灭火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盐机设备配件、发电、石油化工、水泥、建筑材料等,承包化工行业的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的生产及技术服务人员。
截止200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6.28亿元,负债总额85.58亿元,净资产39.4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96亿元,主营业务利润4.6亿元,净利润1.95亿元。该公司赢利状况和信用等级状况良好。公司与海化集团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海化集团是以发展海洋化工新兴产业为主导,集科、工、贸等为一体的跨行业、现代化特大型企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同行业首位。公司与海化集团发展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在经济合同、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
董事会认为,海化集团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建立借款互保关系,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不会构成损害。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0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96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7.83%。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化集团2005年1-3月财务报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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