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6月13日以传真方式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发给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05年6月2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8人,董事王枫、陆巧敏、范小兵、钱奕请假,分别书面委托王宗光、
兰先德、朱明德行使职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有董事长王宗光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2004年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兑现方案》。
根据《200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因2004年度,公司经营班子未能完成董事会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扣款,总额为1,118,049.89元。以上扣款金额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收入中扣除。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对总裁专项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本届董事会对公司总裁进行如下专项授权:
1、董事会授予总裁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为单项投资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董事会授予总裁短期投资(指债券买卖)审批权限为单项投资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短期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0%。
2、董事会授予总裁资产购置和处置审批权限为单项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董事会授予总裁对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批准权,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且提供担保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的前提下,审批权限为:
为本公司自身债务的担保,单项发生金额不超过该担保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10%,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后一笔担保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20%。
为本公司的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债务的担保,单项发生金额不超过该担保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5%,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后一笔担保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10%。
4、董事会授予总裁贷款(公司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且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的前提下,审批权限为单项发生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后一笔贷款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30%。
总裁在行使上述各相审批权后,须在最近一次召开的董事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本届董事会授予总裁的上述审批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