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9日
* 除息日:2005年6月30日
* 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5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金11,400,000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每股税后红利: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0.135元;对于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0.1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红利0.15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红利0.15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9日
2、除息日:2005年6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5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9楼
联 系 人:关小掬
联系电话:021-68419588
联系传真:021-68419700
邮政编码:200120
七、备查文件: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