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十二次)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3日上午在虹漕南路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177,442,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07%,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973,882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573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许荣茂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354,667,16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733,358.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审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5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十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