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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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7: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2005年2月2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11:3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268,2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陈潮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记名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后,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10%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订,以削减本公司的已注册股本,及报有关机构备案。 (1,268,2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本次会议的投票审验人,基于本公司收集的投票结果履行计算后达到上述的投票结果。 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董事会聘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卢全章律师出席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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