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600533)重大合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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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申请增发新股不超过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额,本公司拟以合作开发或追加投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南京尧化门项目一期、无锡蠡园开发区项目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与相关合作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2005年3月15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南京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决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开发东方公司的南京尧化门项目一期工程,本公司将拟募集资金作为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该项目,该项目在东方公司帐下单独核算,按照合作双方在该项目的投资比例分享收益。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金额以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相关决议,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增发新股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投资金额为准。 2、2005年3月15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以下简称“无锡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另一股东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决定由三方共同投资开发无锡公司的无锡蠡园开发区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本公司将拟募集资金作为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该项目,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按持股比例(30%)向该项目提供开发建设资金。若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同时按比例投资,本公司的投资金额将以1:1的折股比例增加无锡公司的注册资本。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金额以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相关决议,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增发新股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投资金额为准。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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