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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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4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清理报废资产的议案。 二、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32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
三、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5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在4亿元的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 六、通过公司贷款审批权限的议案。 七、通过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八、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九、同意免去梁玉英、顾明德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十、通过公司下属三个分公司变更及新设农业分公司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与冠农股份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冠农股份在等量、同期、相同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在2005年度对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互保。 十二、通过公司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通过公司2005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四、通过公司2005年配股方案的预案: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上述有关事项需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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