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达(600687)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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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09: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5日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贝因美)签订了《贷款互保协议书》,双方以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以当日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杭州市内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担保。互保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即在此期间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签订保证合同)。一方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由另一方提供担保;各方控股股东同时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人民币59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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