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600496)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9: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6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4年末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长江”、“长福”牌商标及农业机械专利技术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农机)2005年2月25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将农机业务对应的“长江”、“长福”牌商标及农业机械专利技术(拖拉机变速箱、拖拉机传动箱、微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外观设计专利及微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实用新型专利)无偿转让给长江农机。 五、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六、同意严宏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请孙关富为公司总经理。 七、通过关于转让长江农机股权的议案:2005年2月25日,公司与自然人唐剑书、吴昊分别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长江农机31%、20%股权(即155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及一切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唐剑书、吴昊,唐剑书、吴昊同意以1550万元、1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权及其有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八、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31日上午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