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国家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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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9: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大连市国资委)通知,2005年2月25日,大连市国资委与中国百联(香港)有限公司、上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中外合资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合资合同》,三方共同出资16亿元人民币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大连国资委以其所持有的公司29.5%国家股股份计78769987股作价6.4亿元人民币,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
本次国家股变动后,合资公司将持有公司29.5%的股份,大连市国资委依然持有公司7.75%的国家股。本次国家股变动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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