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转让光明大厦房产实施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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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8日审议通过转让光明大厦约2140平方米房产、转让价格每平方米17500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11月30日与上海世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草签转让光明大厦1070.12平方米房产、转让价格每平方米17,500元人民币、转让总价18,727,100元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于2004年12月1日与吴志荣、高玉魁草签转让光明大厦1070.12平方米房产、转让价格每平方米17,600元人民币、转让总价18,834,112元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该两项合同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上述款项的75%于2004年12月31日前到帐,其余25%的款项于2005年2月8日到帐,记入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此项房产转让产生的净利润约14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房产经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于2005年2月4日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二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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