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6: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武汉精伦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0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宋发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全文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我公司的网站www.routon.com)。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二月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