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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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否决或修改的情况,也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28日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德商高速公路菏泽段第1标段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62,899,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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