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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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6: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25日在北京中成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1,054,232股,占公司总股本484,850,997股的51.7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054,232股,占总股本的51.78%;本次会议没有流通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殷友田先生主持,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改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0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38万元人民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有关要求。 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蒲永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51,054,232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cn)2005年1月18日关于中房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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