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600317)还旧借新贷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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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02: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04年1月8日签订了总金额为1亿元的三笔借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刊登于2004年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于2004年12月6日、2004年12月13日、2005年1月8日共计偿还了1亿元借款。经友好
(一)借款金额4000万元,期限自2004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2日; (二)借款金额4000万元,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12日; (三)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自2005年1月10日至2006年1月6日。 以上借款均由控股股东营口港(资讯 行情 论坛)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二、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02年7月26日签订了12945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刊登于2002年7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经友好协商,本公司提前偿还了该等借款(原合同的到期日为2005年7月25日),并于2004年8月13日重新签订了一笔19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用作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年利率为5.2155%,期限自2004年8月16日至2007年8月12日。 双方就上述借款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营口港鲅鱼圈港区31#-33#、36#-38#码头对上述借款进行抵押。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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