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控股子公司获特许经营权的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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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9: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下称“广州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建设局正式签订了《广州南沙开发区管道燃气供应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由广州控股与广州市煤气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广州控股持股55%、广州市煤气公司持股45%,主要从事广州南沙地区的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此次南沙开发区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签订,将使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享有南沙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确认可以延续,延续期为10年,但延续不得超过2次。 南沙开发区位于广州东南部、珠江入海口,是珠三角的几何中心,具有天然优越的地理优势,加快南沙开发区的建设为广州进一步对外开放拓展了空间。南沙燃气项目是南沙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一,该项目将充分利用股东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和雄厚的资金优势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等提供安全、清洁的能源,并根据南沙开发区建设开发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时间实现滚动式发展。此次南沙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签订,将使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成为南沙地区唯一的管道燃气建设、供应单位。这是广州市首次在燃气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规范南沙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管道燃气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南沙燃气项目也为广州控股大规模发展天然气业务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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