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发展)为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大高科)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北大高科60%的股权,北大高科持有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权,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沈发展58.8%的股权。沈发展于2004年1月8日同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合同,由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2004年1月12日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同沈发展签署了贷
款合同并发放了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04年11月12日5000万元、2004年12月12日5000万元、2004年12月22日5000万元、2005年1月12日5000万元。沈发展给付了截至2004年11月12日的贷款利息,但没有归还第一笔到期的贷款本金5000万元。依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视为2亿元贷款全部到期。日前沈发展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6日出具的有关民事裁定书,由于借款2亿元人民币逾期未还,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提起诉讼。根据该裁定书,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告沈发展、被告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人民币200000000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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