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600684)公布重大仲裁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07:2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广州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广州合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富发展)与被申请人广州珠江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23日签订《合作开发经营商住楼项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00年5月19日受理了合富发展关于合作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 2004年10月11日,广州市仲裁委第5次开庭审理此案。2004年10月12日,广州仲裁委
1、申请人(合富发展)与被申请人(公司)应在本裁决书生效送达双方十日内进行又一居花园项目的最终结算; 2、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合富花园”(后变更为“又一居花园”)项目工程建设资金5000万元投资款; 3、被申请人应赔偿因占用资金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时间自2000年5月19日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 4、仲裁费(含鉴定费)440115元,由申请人承担88023元,被申请人承担352092元(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承担部分,迳付给申请人)。 以上由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处理。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董、监事一致认为,该仲裁是公司的一件重大事件,仲裁结果违背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存在不公平的因素。 公司现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4年10月15日立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