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越花雕(600659)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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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7:4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9月16日对福建闽越花雕(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04年9月16日审理终结。公司于2004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 责令公司改正,对公司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陈克根、陈克恩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对唐华、纪金华、叶能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对潘金龙、潘超然给予
根据上述处罚决定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2002年度、2003年度将为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在披露经追溯调整后的2002年度、2003年度财务数据后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ST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如公司在2004年10月31日前无法披露包含上述调整情况的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04年11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交易日10:30后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