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 投资者索赔征集开启

中信国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 投资者索赔征集开启
2021年03月05日 11:23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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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国安(维权)2021年3月4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此前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违规披露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信国安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中信国安维权入口)

  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表示,中信国安的信息违规披露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目前中信国安已经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向广大中信国安的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或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在2020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中信国安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包括:

  1.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2.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中信国安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股民客户基本信息。

  律师收到以上材料后,将会确认股民是否具备维权资格,若具备维权资格的,将进一步计算股民损失金额大小。对于符合维权资格的股民,律师将会予以电话通知股民维权所需进一步材料。

  (本文由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薛天鸿律师,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资深律师。上海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评定的首批公司法专业律师、上海市闵行区十大“优秀律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拥有十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拥有丰富的金融证券相关诉讼业务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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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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