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有眉目 兰州黄河原控股股东做出无撤销承诺

土地权属有眉目 兰州黄河原控股股东做出无撤销承诺
2018年06月07日 02:33 每日经济新闻

  土地权属有眉目 兰州黄河原控股股东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每经记者 沙一舟 每经编辑 胥帅

  兰州黄河(000929,SZ)多年的一宗土地权属不清事项,近日有了新进展。

  2003年,兰州黄河从原控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手中购来的一宗77.84亩土地,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后者已无法单独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变更至前者名下。

  针对上述现状,兰州黄河6月6日公告中显示,经公司与黄河集团协商一致,通过后者向前者做出不可撤销承诺,以及黄河集团法定代表人杨纪强和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分别对黄河集团向兰州黄河所做的承诺,再做出不可撤销承诺保证的方式,从而解决上述土地产权遗留下来的瑕疵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权属不清的土地在去年曾险些被兰州黄河卖出,然而最终以失败告终。

  出具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权利

  一宗被兰州黄河购买了十多年的土地,由于相关信息未及时披露,其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个“谜”。直到最近,该宗土地权属事项有了新的进展。

  2003年,兰州黄河收购原控股东黄河集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的77.84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宗土地)。然而该交易完成后,兰州黄河一直没有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目前,该宗土地仍登记在黄河集团名下。

  6月6日,兰州黄河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和甘肃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对上述问题做出了相应回复和补救措施。

  为解决该宗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经兰州黄河与黄河集团协商一致,通过后者向前者做出不可撤销承诺,以及黄河集团法定代表人杨纪强和新盛工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分别对黄河集团向兰州黄河所做的承诺,再做出不可撤销承诺保证的方式,从而解决上述土地产权因种种历史原因遗留下的瑕疵问题。

  记者翻阅公告发现,承诺中主要就“该宗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和损失等权利和义务,均由兰州黄河享有和承担”等各项问题进行了承诺保证。

  十余年前的土地交易事项,现如今为何对其使用权等问题进行承诺?

  “其实2003年开始,这块土地就已经是上市公司(兰州黄河)的,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土地变更所有权的手续一直没办,现在由于法律方面的障碍,办理权属变更这条路走不下去了。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发展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就想了另外一个办法,通过出具承诺这个方式,来保证一下这块土地上的权利等都在上市公司这块,不会产生其它的一些影响。”兰州黄河证代呼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后续没有兜售打算

  记者翻阅兰州黄河以往公告,该宗土地曾险些被兰州黄河卖出,然而最终却以失败告终。

  去年12月11日,兰州黄河和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盛工贸达成协议,前者拟将该宗土地以2068.78万元转让给后者。

  2017年12月26日,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取消了兰州黄河《关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此,兰州黄河表示,这项关联交易事项自披露以来持续受到交易所的问询与关注,并且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愿意以超过该关联交易金额的价格购买该关联交易所涉及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记者查询发现,去年12月22日,兰州黄河曾披露了湖南昱成提交的临时提案。后者认为兰州黄河拟向新盛工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远高于2068.78万元,以该价格转让有损兰州黄河利益,故欲以7784万元购买该地。

  根据彼时兰州黄河的公告显示,该议案已超过法定期限,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昱成的该临时提案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内送达,故不予接收且无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那么,该宗土地被黄河集团出具不可撤销承诺保证之后,兰州黄河是否仍有兜售的打算?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6月6日下午致电兰州黄河证券部,呼星告诉记者:“从承诺的角度来看,既然出具这个承诺了,(它)就是上市公司的资产。现在没有后续卖的打算。”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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