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8日08:54 大众证券报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实施已有一个月,其间仍有10余家公司高管顶风减持,挑战监管红线。5月27日晚间,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 “减持新规”)公布。新规落地后,有股东调整减持方案,也有股东终止减持改为增持,不过仍有些公司股东、高管一度踩监管红线减持。

  10余公司高管违规减持

  与修订前的减持规定相比,此次减持新规除了限制大股东,还将董监高也纳入集中竞价减持预先披露的范围中,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此外,“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从新规实施一个月情况来看,仍有部分股东、董监高未提前信披就减持,其中不乏董秘。股东方面,如星网锐捷5%以上股东未提前15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即减持,且在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超过星网锐捷股份总数的1%,遭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高管方面,中洲控股副总经理刘继周未经披露计划,便直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500股;济民制药副总经理马桂验卖出5000股,也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此外,博敏电子鹏博士史丹利九州通东易日盛的副总也均是未按规定预披露减持计划便减持,其中鹏博士副总在减持当日已递交辞呈;乾景园林监事离职后违规减持10万股,根据减持新规,董监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董秘忘记预披露减持计划直接减持。如清水源董秘在未预先披露的情况下集中竞价减持5万股,违反减持新规,对此公司在公告中称系个人原因正在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加之当时急需资金,导致违反规定。

  梳理来看,违规减持原因基本是学习法律法规不充分。除了未依照减持新规减持外,还有不少高管短线交易,包括日机密封控股股东、天海防务董事等。

  没有严惩新规如同没牙老虎

  减持新规实施后,投资者对大股东、董监高等能否严格遵守减持新规仍存一定顾虑。有市场人士表示,一项法规没有严厉的经济处罚就等同于老虎没有尖利的牙齿,效果将大打折扣。

  自2015年6月A股深度调整以来,监管层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监管愈发趋严,在对多家公司股东、高管的违法减持进行立案调查后,2015年下半年,证监会集中力量对违法减持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这是A股历史上罕见的。从“18号文”到“1号文”,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监管措施,已从临时性措施转成常态化规定。

  不过,也有投资者认为,与大股东违规减持动辄套现数亿元相比,处罚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日机密封股东深圳柏恩违反招股书承诺 “减持日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清仓式减持400万股后仅发布了致歉公告。从修订后的减持新规看,对股东、董监高未按照规定减持股份的监管,仍只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阶段,情节严重的进行限制交易。

  “对于违规减持者没有严惩措施,正是减持新规的一大短板,也将导致其威慑力严重打折。”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曹中铭建议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出台补救措施,比如可规定违规减持者,其所得收益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者由减持者“回购”所减持的全部股份,如果有多余差额的,全部上缴上市公司。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这一刚性措施,减持新规所产生的“威力”将不言而喻。

  本周一,深交所表示,除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证监会予以查处,还有以下两措施: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

  记者 何玉晓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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