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维波

  天目药业3月24日晚公告称,2017年3月17日-24日,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天目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8.88万股,占天目药业总股本的5%。这已是汇隆华泽四度举牌天目药业。截至3月24日,汇隆华泽持有股份数量2435.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公告称,汇隆华泽对证券市场持乐观态度,看好天目药业长期表现,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天目药业2%-5%股份,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汇隆华泽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公告显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目药业公司总股本24.63%的股份,并通过国投瑞银资管-浙商银行-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资管计划持有天目药业2.62%的股份,长城集团合计控制天目药业27.25%股份。

  公司同日公告了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对上交所此前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函称,长城集团对相关股东以谋求天目药业控股权的举牌行为是不欢迎的,因为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长城集团对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其本次增持(即此前披露拟增持不低于1%的股份)的具体意图时表示,长城集团自2015年11月控股天目药业以来,结束天目药业长达6年之久的股权之争,长城集团已多次声明“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出让天目药业控股权”。通过一年多的治理,天目药业融资渠道得到保障,GMP改造有序推进。长城集团有信心经营好天目药业,为天目药业向大健康产业发展打下基础。

  长城集团同时表示,长城集团、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人没有与汇隆华泽及其相关方、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对增持天目药业股票或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过接洽,也没有进行过协商并达成相关安排,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长城集团称,长城集团将根据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情况,如果长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天目药业股份达到30%时,长城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则披露《收购报告书》及财务顾问专业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如果长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天目药业股份达到30%后,并披露《收购报告书》二日后,如果再继续增持且在增持计划内将按规定增持天目药业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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