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2日13:32 界面

  根据上交所公告,博元将于2016年5月12日终止上市交易,并将于2016年5月13日对其予以摘牌,博元成为A股首个因严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而退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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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主板上市公司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证券简称为“退市博 元”,原证券代码为“600656”)最终退市,成为A股首个因严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而退市的公司。新华社英文网站据此报道称,监管层正改进退市机制以保 护投资者。目前,这一说法还未得到证监会的官方认定。

  上交所披露,将于2016年5月12日终止“退市博元”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将于2016年5月13日对其予以摘牌。

  博元原名浙江凤凰,是证券市场的“老八股”之一。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营业,彼时上市交易的有飞乐股份、浙江凤凰、真空电子等八只股票。多年来,这家公司不断被收购、重组、重新命名,大股东不断更换,然而企业盈利情况一直令人失望。

  而同时,博元与许多其他经营情况不佳的壳公司一样,短期炒作非常严重。2014年6月,证监会开始调查博元的信息披露问题;2015年3月,警方介入调查。

  博元被发现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

  根据规定,博元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摘牌。同时,交易所还会采取措施,保证其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进入老三板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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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评论称,将市场反响强烈、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各方认识较为统一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纳入退市情形,是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 一项重要举措。退市博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监管层对其动真格,说明监管制度绝非纸上谈兵,所有怀揣侥幸心理,意图逃脱监管的上市公司都将付出代价。

  目前,A股上市公司退市规则的最高法律依据为《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是实施退市制度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其具体退市规则为证监会和各交易所指定。

  2014年10月,根据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沪、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此前曾有传闻,“证监会已经列出了一份三四十家问题公司黑名单,并推动问题公司退市。”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曾于3月底否认了此传闻,并称,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均应在有关规则、程序下依法合规进行。

  于此同时,证监会确实在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公布了多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惩处情况。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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